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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巴黎氣候峰會香港民間代表團新聞稿】 巴黎協議諦造歷史 香港務須急起直追
2015-12-13

巴黎氣候峰會達成歷史性協議:各國不僅認同要控制全球暖化溫度遠低於攝氏2度,並致力限制升温不高於工業化前1.5度,同時承諾於2020年開始每年提供一千億美元,協助發展中國家進行適應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儘管協議未能完全滿足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既然國際社會確認了新目標,未來每一個國家、城市、企業甚至個人行為,都會以新目標引伸的指標判定成敗得失,香港也不例外。

限制全球暖化不高於1.5度意義重大,因為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的分析報告已經預告,要達致這項目標等同在2050年前全面放棄石化燃料,並且必須在2020年前開始行動。這意味香港同樣面對翻天覆地的低碳革命,政府必須調整政策,企業必須調整策略,甚至個人生活與消費行為亦須改變。

今天巴黎氣候峰會達成協議,中國踏上減碳列車,全球發展轉型已成定局。巴黎協議中提及「由利馬至巴黎行動議程」,包含了全球7000個城市、5000家企業及管有25萬億美元資產的500家投資機構合作建構低碳社會的承諾。香港是國際大都會, 以購買力平價計算人均產值名列全球第十位, 創新減排不僅是克盡國際責任, 更可以開拓綠色商機,改善市民生活質素。

倫敦、紐約、雪梨等17個城市組成了「碳中和城市聯盟」,定下「80x50」目標,即在2050年前減低碳排放量80%以上,直至變成零碳城市。針對特區政府政策,我們建議如下:

  1. 香港加入「碳中和城市聯盟」,設定2050達致零碳城市為目標,屆時碳排放量最少比2015年減少80%;
  2. 從今開始所有新增電力需求不再使用化石燃料,任何新建或更新的發電設施均採用可再生能源,但不包括核能發電;
  3. 在更新兩電管制協議時,加入條款鼓勵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發電,並提供高價優先上網誘因;
  4. 從兩電「燃油附加費穩定基金」中,調撥資源支援本地可再生能源投資;
  5. 由金管局管理的外滙基金,正式宣佈不再投資化石燃料企業,並設定時間表退出相關投資。
  6. 邀請公民社會及商界代表展開「零碳轉型全民對話」, 成立「 低碳經濟委員會」,以推動創新為目標,並為香港邁向「2050零碳城市」進行規劃。
  7. 重新檢討基建投資,對於尚未興建的基建項目,從速進行碳足跡評估,避免鎖死高碳資產。
  8. 積極回應上月15個民間團體在峰會召開前發表的「香港公民社會宣言」,包括鼓勵香港商界積極支持特區政府制定更進取的減排目標和通過相關立法,並敦促由大企業和上市公司做起,全面公佈其碳足跡和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它們實踐自願減排措施和創新項目,同時調整業務策略,務求在2050年趨近或達致零碳經濟。

圖片下載

圖(一) [按此下載]  黎廣德工程師 及 莊陳有先生 攝於今天記者招待會。

(二) [按此下載] ​、圖(三) [按此下載] 香港民間代表團於巴黎氣候峰會場館外合照。

(四) [按此下載] ​、圖(五) [按此下載] 巴黎氣候變化峰會 香港民間代表團團長 黎廣德工程師攝於巴黎氣候峰會場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