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於法國巴黎舉辦的氣候變化峰會 (稱為 COP21) 剛剛完滿結束,全球196個締約方一致通過歷史性的《巴黎協議》,承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到底是次會議的成果,對全球以至於香港商界及公民社會帶來甚麼影響呢?12月18日晚上的「創新星期五」以「巴黎氣候峰會的啟示」為題,邀請了兩位率領香港民間代表團的「低碳想創坊」顧問黎廣德工程師及莊陳有先生,分享巴黎氣候變化峰會的所見所聞,並與各參加者探討峰會為公民社會帶來的行動機遇。
身為香港民間代表團團長的黎廣德工程師,首先透過峰會期間拍攝的相片,向參與者展示各國政府進行談判的過程,以及由來自全世界各地的商界、非政府組織及民間團體所舉辦的展覽及活動。對於今次峰會所達成的最終協議,黎廣德認為在對抗氣候變化方面,長遠目標較以往清晰和遠大,例如協議表明不僅要將全球溫度 (較工業革命前) 的增幅限制在2度內,並首次提出以不超過1.5度作為追求目標,並承諾自2020年開始,發達國家每年需向發展中國家注資不少於1000億美元,協助他們減低溫室氣體排放。黎廣德指出是次峰會成功達成協議,主要由於是次大會接納不同國家定立的「自願減碳承諾」為準則,容許各國因應其發展狀況,制定一個適切的減排目標。但他強調,若單靠協議內的減碳承諾,根本不足以控制全球氣溫上升的目標。他總結出峰會所帶來的啟示,就是除了各國政府外,非國家行為體 (non-state actors) 包括所有城市、企業、投資基金以至全球公民社會,均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上負擔一定的責任,力求實現峰會所定立的協議。
另一位參與巴黎氣候峰會的代表莊陳有先生,亦分享他參與峰會的得著和感受。莊陳有在參與峰會期間,體驗到全球多間企業、民間團體以至各大、小城市政府的積極參與,不僅提出多項有助減碳的方案,亦作出積極建構低碳社會的承諾,令人鼓舞。唯獨作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參與度卻遠遠不及其他城市。他分享了在巴黎氣候變化峰會中國館與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會面的經歷,會面中莊陳有曾向黃錦星局長提出一些香港可行而創新的城市減碳方案,例如廣泛使用太陽能發電、大力推動城市單車騎行及天台耕種,但黃錦星局長似未認真考慮。
分享過後,主講嘉賓與參加者就巴黎氣候峰會對香港的啟示進行深入討論。參加者提出多個公民間社會的回應方法:例如主動要求本港能源公司開發更多潔淨能源、在香港社會推動從傳統化石行能源行業撤資的行動,以及在中小學推動關注氣候變化的教育計劃,提高下一代對氣候變化的認知。而黎廣德工程師在會議尾聲時,向參加者介紹四隊透過「賽馬會低碳創聚」計劃促成的「創新小組」,目標是推動香港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方案,包括單車騎行、樹木保育、天台栽種及責任消費,證明香港民間社會有能力在氣候變化工作推動改變。如果大家有興趣參與討論或提出新穎的想法,歡迎到此連結留下個人資料,加入「創新小組」行列,為香港應對氣候變化及可持續發展出一分力。